华东师范大学第二附属中学乐东黄流中学奖学金奖励实施方案(试行)


一、指导思想

学校奖学金是实现学校办学理念的重要手段,对广大学生人生成长路径的选择有着重要的引导作用。为此,我校对全部奖学金项目做了梳理,拟定此方案。

二、奖学金种类

(一)春华奖学金:针对县内、校内优秀初中学生参与学校卓越训练营或选择进入我校就读高中的奖励。

(二)乐学奖学金:针对我校各年级日常学业成绩优秀、学业进步明显的在校学生设置的奖励。

(三)励志奖学金:针对在校期间,积极参与各种学生竞赛活动并获得县级以上荣誉设置的奖励。

(四)有恒奖学金:针对具有持之以恒的精神和顽强品格的学生设置的德育类奖励项目。

(五)秋实奖学金:针对我校毕业成绩优异,考入名校的优秀高三毕业生设置的奖励。

(六)卓越奖学金:针对在校期间品学兼优、全面发展,特长突出的初三、高三学生设置的毕业奖励项目。

三、评审原则与基本要求

(一)所有奖项评审过程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任何部门或个人不得借此机会以权谋私,一经举报取消相关获奖人获奖资格,相关涉案教师(职工)承担事故责任,严重者甚至劝退离职处理。

(二)严格执行本方案所规定的各项评审流程,不得随意更改,有特殊原因产生修改需要,提前报校长办公会审批后执行。

(三)所有评审过程务必追求细致、准确,因工作人员数据统计或工作过程懈怠、马虎出现错评现象,相关工作人员承担相应责任,直至根据绩效奖励办法扣除一定绩效工资。

(四)各年级、级部、班主任参与全部奖学金评审过程的同时,有对相关奖学金评审过程、颁奖过程以及奖金发放完成情况进行跟踪的义务,发现问题,及时向相关负责人或校办反馈。

四、资金来源与发放原则

(一)资金来源

根据各奖项内容、要求和具体金额不同,奖金来源分为两种:

1. 春华和秋实奖,向学校发展基金会申请资金支持。 2. 其余奖项由学校校长基金支出。

(二)发放原则

1. 每次奖金发放前,奖学金项目负责部门需要完成评审流程和预算审批流程。

2. 原则上,奖学金负责部门负责办理奖学金的发放手续(无特殊原因,奖金须在颁奖后一周内发到学生账上),并追踪奖金的发放情况,查缺补漏。

五、获奖宣传

(一)奖学金获得者的表现材料存入学生个人档案,并颁发奖学金荣誉证书。

(二)由相关负责部门设计颁奖程序,学生发展部组织或配合颁奖。

(三)获奖学生名单和主要事迹由相关奖项评选部门以一定方式公布和宣(如校园网、宣传栏、官微),校办、学生发展部配合落实,辐射榜样的正能量。